抉 择 二 无 我 之 理
全知麦彭仁波切著
益西彭措堪布译
顶礼曼殊室利!
缘自相续的五蕴计我之识,即是我执。其耽执之境,称为补特伽罗或人我。除了仅是不观不察而耽执为有之外,实际如同绳上之蛇,从未成立。“我”的施设处五蕴本是多体、无常,而认为我者,从前世至今生、从今生去往后世的常一之我,仅是对五蕴积聚假立之外,实际并不成立。因此,有境——计我之识,即是我执;其耽著之境,称为“我”;如同绳上无蛇,除了仅仅对蕴假立为“我”之外,通达“我”自性不成立,即是无我正见。
排除所谓的“人”或“我”后,其余一切有为无为诸法,均称为法。就彼等法而言,也仅是未观察而执为实有,倘若以离一多因等正理观察,则细与粗的有事何处也不成立,通达无基离根,对此,称为证悟法无我。
因此,所破——补特伽罗及瓶等诸法以自性成立或者谛实,称为人我或法我。对这二我,仅是以迷乱心识缘取,此外若作观察,则丝毫也不成立,对此称为人无我与法无我。如是证悟无我之识,称为证无我。所取的二我及其有境是二我执,需要从根遣除二我执。对于所境二我不成立的相,以理抉择后,须要在相续中生起二无我的有境——现证无我。
总之,我执为轮回根本、一切烦恼之源,而其对治——证悟人无我,则是解脱道的根本。不仅如此,了知万法无自性的圆满空性之见,依彼连一切所知障也能断除的缘故,乃是大乘道的根本。对于空性缘起无别的法界离言大平等,乃至尚未彻底生起定解期间,应当学习正见。
仅仅遮遣所破的无遮的见解,称为相似胜义,其仅为趣入真实胜义之门,并非实相究竟。而双运极为不住之中观或真实胜义,则是二谛无二的实相、各别自证所证、无余寂灭一切戏论之网的自性。
总之,以理观察而了知轮涅万法,虽然现是现,但若谛观细察,则极微尘许也不成立,成为现即自性不成立、(现空)无有相违的一切有事,如水月、如梦境、如幻事一般,真实产生对此断定的定解时,则如同后得如幻的定解。虽然这是生起中观的善为了知,但仅仅以此并非见了离戏大中观自证智慧所证的法界义。因此,若对现见双运离言的自面后无余息灭破立分别执著状态的入定就如虚空般的远离戏论,产生殊胜定解,这也仅是说了以闻思而见解观察圆满之量,然而,作为各别自证境的法界,仅以依随声音、文句的外观观察,并不能击中关要。由此可见,自证极为超胜于其余一切心识之境,并且,具有上师窍诀而对安住心性的方法获得善巧的智者,能够轻而易举地引生定解。以此衡量之后,无颠倒了知道的关要。
麦彭撰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