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题:
1.在现实中有两种人:一种是以苦得乐,一种是以乐得苦。请解释这两种人。
2.圣天论师在《中观四百论》中说:“先遮遣非福,中应遣除我,后遮一切见,知此为智者。”请解释此教证。这个教证在说明什么问题?
3.请分析愚者和智者对待罪业的态度。我们应当如何对待罪业?
4.请详细解释什么是杀生。
5.解释极重、中等、下等三种杀生罪业。
6.如果从有境的角度而言,根据所依身份(即相续中受持的戒律)的不同,杀生的罪业也有轻重之别。请对此具体分析。
7.按照《俱舍论》的观点,从作、积的角度,可以将业分为四种,请以杀生为例对此说明。
1.在现实中有两种人:一种是以苦得乐,一种是以乐得苦。请解释这两种人。
以苦得乐是这样的:有些人虽然精勤上供下施、清净罪障、广行善法,但以善业力而使往昔的恶业提前成熟,今生遭受病痛恶缘等微小的痛苦,来世会得到永久的安乐。我们在精进修行的过程中,有可能会感受一些痛苦,但这个痛苦是有期限的,假使我们没有修行,将会在轮回中一直感受痛苦。寂天菩萨曾说:“吾今修菩提,此苦有限期,如为除腹疾,暂受疗割苦。”就像有些病人服药后上吐下泻,暂时会觉得更加痛苦,这时不能认为医生开的药有问题,其实这是病情好转的表现,只要坚持一会儿就好了;同样的道理,在行持善法的过程中可能会违缘重重,但这也是消除业障的表现,只要自己坚持下去,最终一定会有苦尽甘来的时候,不能因为暂时的痛苦而退道心、生邪见。
以乐得苦是这样的:有些人以非法经商、狩猎杀生等造恶业的途径获得财食,虽然在现世中似乎很幸福,但必将乐极生悲,不可能始终享乐。换句话说,非法之人现在享受微少的安乐,未来将永远感受无边的痛苦。就像有些腐败分子,暂时似乎享受得非常不错,可是他们的前途决定是黑暗的。
无论以苦得乐,还是以乐得苦,这都是无欺的因果。也就是说,犹如在田里播下种子后成熟一样,今生的苦乐都是往昔的宿业所感,往昔的无欺之因必定会成熟今生的无欺之果。如果严格按佛法来约束自己,言行举止非常如法,则善业会不断增长;如果平时没有任何约束,言行举止不如法,那么恶业会不断增长。最后离开人间时,自己必定会随一生所造的业前往后世。
2.圣天论师在《中观四百论》中说:“先遮遣非福,中应遣除我,后遮一切见,知此为智者。”请解释此教证。这个教证在说明什么问题?
圣天论师在《中观四百论》中说:“先遮遣非福,中应遣除我,后遮一切见,知此为智者。”“非福”指应当忏悔的恶业,主要是身语意的十种不善业。按圣天论师的观点,在修持解脱道时,首先应遮遣非福德的罪业,通过忏悔令自相续得以清净,然后遣除对人我的执著,最后遣除一切边执戏论而达到最究竟的境界,了知这样的修道次第者方为智者。
我们应当观察自己的相续,看自己到底是什么根机,如果是普通的中下根机,就不能按照顿超的方式,而应当按次第来修持,这才是适合自己的道路。
3.请分析愚者和智者对待罪业的态度。我们应当如何对待罪业?
愚者和智者对待罪业的态度不同。《弥勒狮吼请问经》中云:“愚者造恶业,不知忏悔罪,智者忏悔罪,不与业同住。”虽然愚者与智者都会造罪业,但愚者造罪后不知道忏悔,而智者造罪后知道忏悔,他们不会与罪业同住。《地藏十轮经》中也讲到两种智者:一种是从来不造罪业;第二种虽然造了罪业,但能够发露忏悔。现在有些愚者成天杀生、偷盗,造了不可思议的罪业,可是他们从来不反省,还认为自己非常清净。与这些愚者相反,很多高僧大德本来非常清净,前世今生并没有造多少恶业,可是他们一直精进地忏悔罪业。大家可以看出,愚者和智者的差别有多大。我们要随学智者的行为,要在上师三宝面前精进忏悔罪业,对修持净土法门者来说,要观想自他一切众生在阿弥陀佛及其眷属前作忏悔。
4.请详细解释什么是杀生。
什么是杀生呢?以兵器、毒药、恶咒等手段故意断绝有情的命根,之后也没有丝毫后悔之心。
《毗奈耶经》和一些论典中说,所谓的杀生,必须具足基、意乐、加行和究竟四种圆满,只有这四个条件都圆满,才会造下圆满的杀业。“基”是其他具有生命的众生。“意乐”分为两点:一是无误认定所杀的众生,如果本来想杀人,而错杀了牦牛,这样不犯圆满的杀罪;二是故意发起不间断的杀心(如果在对方命根断绝之前生起后悔心,则不会犯下圆满的杀罪)。“加行”是自己做或教他人做,使用器杖、毒药或者恶咒等任何方法杀害有情。“究竟”是断绝对方的命根。
5.解释极重、中等、下等三种杀生罪业。
从对境的角度安立杀业的轻重:
1)杀害父母、上师、阿罗汉等为极重杀罪,这在杀生当中是最严重的,这属于五无间罪[ 五无间罪:杀亲生父亲、杀亲生母亲、杀阿罗汉、破和合僧以及出佛身血。],它的果报非常可怕。
2)杀害入道者、破戒者以及其他的人为中等杀罪。
3)屠杀旁生为下等杀罪。
6.如果从有境的角度而言,根据所依身份(即相续中受持的戒律)的不同,杀生的罪业也有轻重之别。请对此具体分析。
从有境的角度而言,根据所依身份(即相续中受持的戒律)的不同,杀生的罪业也有轻重之别。堪布阿琼说,对于杀死一只虱子,一般的在家人只犯一个杀生的罪业;菩萨犯下的不仅是杀生罪,也会犯下杀母亲的罪业[ 如果有人想:既然有杀母之过,那岂不成了无间罪吗?回答是,这并不会成为无间罪,因为所杀的对境并不是今生的生身母亲。];而密宗行者在杀生和杀母的基础上,还有杀本尊的罪业。可见,与前前相比,后后的罪业越来越重。
7.按照《俱舍论》的观点,从作、积的角度,可以将业分为四种,请以杀生为例对此说明。
一、作已积集罪。这是指亲自动手故意杀生。
二、积而未作罪。即策划、协商、唆使别人杀生以及随喜他人杀生。
三、作已不积罪。即本来无有杀生之心,但无意中误杀众生。
四、未积未作。如在梦中杀生。这种情况也没有大的罪过[ 并不是完全没有罪,因为这会在阿赖耶中熏入杀生的习气;但因为没有真实杀害众生,所以没有大的罪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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