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风光


Monday, August 10, 2009

净土第二十课问答

第二十课

佛于昼夜六时中,慈眸恒视诸有情,
诸众心中所生起,任何分别皆明知,
诸众口中所言语,永无混杂一一闻,
顶礼遍知无量光。

除造舍法无间罪,诸诚信您发愿者,
如愿往生极乐刹,佛临中阴引彼刹,
顶礼导师无量光。


思考题
1.请谈谈深信阿弥陀佛是遍知的重要意义。
2.什么是谤法罪?它有什么危害?怎样才能避免不造谤法罪?若已造下应怎么办?

1.请谈谈深信阿弥陀佛是遍知的重要意义。
我们今生乃至生生世世所造的一切善恶之业,阿弥陀佛全都清清楚楚。所以对有正知正念或有智慧的人来讲,他时时刻刻都会想:诸佛菩萨和上师一直在注视着我,自然他就会对自己的所作所为非常注意,因为这在诸佛菩萨面前根本没办法隐瞒。所以大家应时时提起正念,这样我们的行为就会有所约束。

2.什么是谤法罪?它有什么危害?怎样才能避免不造谤法罪?若已造下应怎么办?
月称论师云:“贪执己见嗔他见,此等皆为邪分别。”赞叹自宗、诋毁他宗,此乃谤法罪业。或者试探别人后妄加评价说这是智者、这是愚者,就算是极为愚痴之人,如若他仅了知一句法义,比如诸恶莫作、众善奉行,那也是教法。所以,他直接诽谤某人而间接诋毁了正法,也成为舍法者。以这个标准衡量,可能很多人在评价别人时就造了谤法罪。而诽谤相续具有正法者的罪过又非常严重,《大乘方广总持经》云:“若有诽谤其法师者,即为谤佛等无有异。”故大家一定要慎言。
这样的罪业极难忏悔,印光大师云:“以五逆罪大,谤法不信,此种罪障,岂悠悠泛泛之修持所能灭乎?”意即:这两种弥天大罪一定要通过强有力的对治或忏悔才能消除。所以我们只在口头上说“我要忏悔”,而在实际行动中什么都没有做的话,那也不行。《大乘方广总持经》中记载:“佛告文殊师利,我于往昔七年之中,昼夜六时忏悔身口及与意业所作重罪,从是已后乃得清净,经十劫已获得法忍。”所以造了这样罪业的人,一定要认真忏悔。为此上师如意宝要求:要往生极乐世界的人,一定要先念四十万遍金刚萨埵心咒。

要往生极乐世界的人,一定要先念四十万遍金刚萨埵心咒。

3.阿弥陀佛为什么有不同名称?
对于莲花,由于它从水中出生,所以叫水生;又因它在阳光照射下才开启,所以叫日亲……同样,从不同功德的角度,阿弥陀佛也可安立不同名称,

(一个房间里的所有巨细物体都可互不混杂地同时现于一个镜子中。)指大圆镜智还是...

4.为什么要以正知正念来约束自己的身心?

对有正知正念的人来讲,他会经常提醒自己:上师三宝时时刻刻都在观照着我,他们的慧眼没有任何遮障,所以我一定不能睡懒觉,也不能做非法的事情;如果行为不如法,他也会立即生起惭愧之心。从前很多修行人,即使生起一瞬间的恶念,也会生起惭愧之心,并立即谴责自己,而现在的众生干再多的坏事也不觉得惭愧,甚至面对上师三宝和同行道友也无所谓。有些人甚至还得意洋洋地炫耀以前所干的坏事:“我曾经欺骗过什么人,我曾经干过什么样的坏事……”这实在是不知羞耻。所以大家一定要知惭有愧,并尽量行持善法、断除恶业,虽然对凡夫来讲,要完全中止恶行很困难,但也要尽量以正知正念来约束自己。

5.造五逆罪和谤法罪的众生能否往生极乐世界?如何正确理解《无量寿经》和《观经》中的不同说法?
还有人有这样的怀疑:《无量寿经》说,造五逆罪和谤法罪的众生不能往生极乐世界;而《观经》却说,造作五逆十恶的众生,在临终地狱相现前时,若遇善知识劝慰而念佛,也能往生极乐世界,那这两部经的观点是否矛盾呢?并不矛盾。《无量寿经》的意思是,造五无间罪和谤法罪后,如果没有忏悔清净则不可能往生极乐世界;而《观经》的意思是,如果罪业忏悔清净则可往生。因为此时有地狱之苦紧逼,所以念佛之心极为猛切,故能灭滔天大罪。又因为此时无有不信,故不言谤法。密宗也认为,造这两种罪业的人,如果能趋入密宗的坛城接受灌顶,且依密法的加持清净罪障后,也有往生净土和解脱的机会。

6.讲经说法要怎么样的资格?
学院在这方面非常严格,比如要选一位传讲因明的法师,首先他必须在因明班学习过,而且还要在因明班当过辅导员,另外因明班的堪布对他的水平也认可,这样他才能拥有传讲因明的资格。想获得传讲其他佛法的资格也是同样,可见传讲佛法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在世间,非专业人士在讲专业问题时,专业人士一听就清楚他的错误所在。同样,有些人并没有正规闻思过佛法,只是大概看了一些佛经,就开始给别人传法,而真正了知佛法的人一听就知道:他又讲错了。有些人胆子真大,连自生、他生、共生、无因生都解释不来,但他却敢传讲中观。“一盲引众盲,相牵入火坑”。

7.什么是舍法罪呢?
有些稍微知道求学的人,根本未懂得了义不了义、所化众生根机差别的密要,而认为所有佛法之中存在各种各样的矛盾,将显密宗派上下全部混为一谈,认为一者存在一切都需要存在、一者无有一切都不需要……,将正法转为非法而宣讲,被贪执自造宗派之观点所染污,以致将非法说为正法,令他人也造舍法罪。

8.舍法罪是否就是谤法罪?
是否在辩论的过程中或者把自己疑问在论坛提出,也有可能无意中造下谤法罪?该如何避免这样的过失,又能够把心中的疑问解开?
Feingray师兄回复:
经常看到舍法和谤法同时交替使用,其基本意义应该没有太大差异。从字面上看,舍法是舍弃正法的意思,那么应该侧重于自己舍弃远离,而谤法是诽谤正法的意思,则侧重于告诉他人自己的邪见。

关于论坛提问题是否会谤法,这涉及到自己的心态和所用的措辞等各个方面。并非没有可能。

法王如意宝开示道:
《遍摄一切研磨经》云:“曼殊师利!若于如来所说圣语,于其一类起善妙想,于其一类起恶劣想,是为谤法。”佛法依理固有了不了义的差别,而依作用,则无论了不了义都是应机所施的妙药,对于当机者而言,如能相应修习,必可疗治无明业病。以此而观,应知一大藏教同为诸佛如来大悲利生的显现,如果对此妄分贤劣进而取一舍一,则已造下谤法的罪业。《地藏十轮经》中说:若对声闻法有信心而毁谤缘觉乘法及阻止他人修持皆造谤法罪。《大方广总持经》云:“佛言:弥勒!如汝所说,我从成道乃至涅盘,于其中间所言所说,皆悉真实,无有虚妄。若有愚人不解如来方便所说,而作是言:是法如是是法不如是。诽谤正法及佛菩萨,我说是辈趣向地狱”。又云:“若有众生作如是言:佛为声闻所说经典,诸菩萨等不应学,不应听受,此非正法,此非正道,辟支佛法亦不应学。复作是言:诸菩萨等所修行法,声闻之人亦不应学,不应听受,辟支佛法,亦复如是。复作是言:诸菩萨等所有言说,声闻辟支佛不应听受”。宗喀巴大师云:“一切佛言或实或权,皆是开示成佛方便。有未解是义者,妄执一类为成佛方便,及执他类为成佛障碍,遂判好恶、应理非理及大小乘,谓其菩萨须于是学,此不须学,执为应舍,遂成谤法”。密勒日巴大师云:“佛法岂有好坏别,执着宗派即谤法,是为斩断解脱根”。永嘉大师云:“欲得不造无间罪,莫谤如来正法论”。

由以上教证,可知谤法的业相极其细微,心如稍有偏袒即易造下,如同行走于独木桥上身体稍偏便会堕入河中。而要遮止谤法的罪业,必须恒时不离正知正念防护三门,欲使正念坚固,应努力闻思生起诸教无违的定解,方能从根本上破除非理的分别取舍,又应反复忆念谤法的过患生起恐惧心,以此防护心口的放逸。另一方面,无始以来深植于相续中的谤法习气非常深厚,为了净除业习,应当励力忏悔,而要防止习气的现行,则时时不能离开正知的观照,在三门之中尤其要谨防口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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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便佛报恩经》云:“一切众生,祸从口出,夫口舌者,毁身之斧,灭身之祸。人生世间,祸从口出,当护于口,甚于猛火。猛火炽燃,能烧一世,恶口炽燃,烧无数世。猛火炽燃,烧世间财,恶口炽燃,烧圣七财”。又云:“假使热铁轮,于我顶上旋,终不为此苦,毁圣及善人”。倘若自己不懂经论祖语,没有依教证理证抉择的能力,最好对佛法的高低贤劣不加评论,唯以此舌根精进诵经、持咒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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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见祖师大德也常互相辩论破立,甚至显现说呵毁不敬之语,于是草率随学,岂知画虎不成反类犬,东施效颦唯现丑态,因祖师大德安住于如梦如幻的境界中大作梦中佛事,外现虽似出语不敬,或将不了义说为了义、了义说为不了义,但其内在本无自相嗔心,也并非不具抉择了不了义的智慧,实因为了度化各种根机的众生,有必要作如是的方便显现。相比之下,凡夫如果立自破他,则可断定大多难免生起自相的贪嗔,而颠倒了不了义也全是愚痴薄慧所致,这样在无有方便智慧摄持的情况下,妄加破斥他宗的大德与法门极易造下诽谤的罪业。全知麦彭仁波切的大弟子堪布根霍说:“为了增上智慧可以学习祖师大德之间的辩论,此外如对大德妄加破斥则会产生无穷的过患,连同那些盲目无知的追随者也因加入诽谤的行列而造下谤法、谤大德的罪业”。

......

总之,由于宿世的因缘愿力、串习深浅,形成了今生自己学法的根基意乐,无量的法门对自己来说会有缘深缘浅、相不相应的差别,所以择一最有缘的法门修学自宗、一门深入非常重要,而对一切他宗法门应当一律净想清净,这样才能不造谤法舍法的罪业,对于佛法以及自他都有极大的利益而无任何损害。


可见谤法非常细微易犯,而罪业极重,不可不慎之又慎。在论坛发帖是应该以探讨的心态和口气来进行,不要过于相信自己的分别念。另外,绝对不要直接驳斥高僧大德。

当然并不是说不能提出疑问,提疑问并无不妥,但是如果自己过于坚信自己的分别念,而断定佛法或者某某观点必然错误而以烦恼心并进行诽谤,说一些粗语恶语,则很有可能造下谤法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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