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风光


Tuesday, December 1, 2009

入行论第64节课学习笔记

恒依强欲乐,或依对治引,
以恩悲福田,成就大福善。
善巧具信已,即当常修善,
众善己应为,谁亦不仰仗。
施等波罗蜜,层层渐升进,
勿因小失大,大处思利他。
前理既已明,应勤饶益他,
慧远具悲者,佛亦开诸遮。
食当与堕者,无怙住戒者,
己食唯适量,三衣余尽施,


443、若想迅速积累无量的福德资粮,需要具足哪些条件?如果我们万不得已要造恶业,怎样才能让果报最轻?
444、本论前面说“经说布施时,可舍微细戒”,此处又说“百年布施不如一日持戒”,二者是否矛盾?为什么?
445、自相的贪嗔与佛法中的方便,二者的界限是什么?请以你周围的事情举例说明。
446、律藏中对饮食有详细规定,这样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443、若想迅速积累无量的福德资粮,需要具足哪些条件?如果我们万不得已要造恶业,怎样才能让果报最轻?
我们在修持善法时,如果时间持之以恒,以强烈的欲乐来发心,凭借能摧毁其违品的对治,再加上依靠恩悲福三种殊胜之田,则能成办广大的福德善事。
1)“恒”。不管做任何善事,时间一定要长久。2)第二个条件是“强欲乐”,即意乐强烈。不论修什么样的善法,必须要有信心。3)第三个条件是“对治”。要发起强烈对治心,比如布施可以对治吝啬,大悲心可以对治嗔恨,有了强有力的对治心后,依靠正知正念能将违品全部摧毁。4)第四个条件是“恩悲福田”。功德田的功德越大,依靠它所积累的福报也越多,从一般的僧人、资粮道、加行道、小乘声闻缘觉,然后一地到十地菩萨,这样一直上去,证悟的境界越高,对其供养的功德越大。同样,悲田的众生越可怜,帮助他们的功德也越大。
总之,行持任何一个善法、修持任何一个法门、做任何一个善事,若能具足这四种条件(时间、意乐、对治、对境),那么就会事半功倍。
若万不得已非要造恶业,比如说杀一头牦牛,那要尽量地缩短时间,害心不要太强烈,用上对治害心的善法,不要为供养上师三宝而杀害,不然的话,罪过是相当严重的。

444、本论前面说“经说布施时,可舍微细戒”,此处又说“百年布施不如一日持戒”,二者是否矛盾?为什么?
不矛盾。如果布施的功德非常大,失去一些小小的律仪,并没有特别大的过失,这一点佛也是开许的。既然如此,大小是以什么来安立的呢?“大处思利他”,《释论》中说,大处主要思维他众的利益,着眼点也要放在这一大处上。佛经中也讲过,我们千万不能为了小利而失去大义。因此,在修学佛法的时候,因果之间的轻重要分清楚,这一点十分重要!

【第五十五课】本来布施跟持戒相比,持戒一天的功德超过布施百年的功德,因为六波罗蜜多中,上上的功德超胜下下,即布施与持戒相比,持戒的功德较大;持戒与忍辱相比,忍辱的功德较大……。但并非始终如此,这也有一种灵活性,例如布施遇到一些特殊情况时,某些戒律也可以暂时舍弃,这是佛陀所开许的,《无尽慧请问经》中云:“布施之时,归戒可舍置。”《善说海》中也说:“例如,为了赐予遭杀的众生无畏施,明明看见它而妄说没有看见。”还有,《毗奈耶经》中讲道:猎人在追捕猎物时,如果你看见了那只野兽,猎人问你有没有看到,你可以说:“你看见虚空没有?”“我看见了。”“那你看见手指没有?”“看见了。”猎人说:“我不问你手指和虚空,只问你有没有看到我的猎物?”你可以观想胜义中一法不立,然后回答说:“我没有看见。”这样的方便妄语,在戒律中是开许的。

445、自相的贪嗔与佛法中的方便,二者的界限是什么?请以你周围的事情举例说明。
这种做法的前提是,相续中无有丝毫自私自利,完全是利益他众。如《中观宝鬘论》中说:“不顾自利故,一味喜利他。”如果一点自利的成分也没有,完全是欢喜利益众生,在这种前提下,菩萨也开许杀生、邪淫、说妄语等[ 华智仁波切说:“身语七业有开许,但意三业从来没有开许之时。因为贪、嗔、邪见三种意罪业,不可能有转变成善妙动机的情况,只要一生起恶分别念,就必然是不善业,因此,在任何时候对任何人也没有开许。”]。佛陀在《宝积经》中说:“若能真实饶益众生,开许杀害造五无间罪者。”《声闻经》中亦云:“对犯根本罪的有些行为,若以大悲心摄持而利益众生,也有开许之时。”因此,行持善法的过程中,一定要了解哪些是开许的、哪些是不开许的。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生起自相的贪心或嗔恨心,以双运、降伏的名义来破戒,这个佛陀永远也没有开许。尤其是《菩萨二十颂释》中明确地说过:“作为发心的出家菩萨,永远也不开许以出家身份与别人作不净行。”倘若出家人看某些女人贪心非常强烈,觉得她特别可怜,于是随随便便破戒,或以密宗借口与她作不净行,任何经典也没有开许过。有些讲义中还说:“出家菩萨对淫戒、杀戒都没有开许,若是为了真实利益众生不得不行持,则应先舍戒,后方可行持。”
所以只有获得一地菩萨以上,没有自私自利、完全是利他心态时,才开许行持这些行为。佛教应以佛教的精神来弘扬,千万不要将世间上的贪心嗔心,跟佛教的悲心和空性鱼龙混杂,将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事物混为一谈。

446、律藏中对饮食有详细规定,这样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1)《毗奈耶经》等律藏中,要求将食物分成三份:第一份供养三宝,第二份为暂时可能到来的沙门、婆罗门或王族准备,第三份自己享用。当时的印度也有这种传统,包括龙猛菩萨的《亲友书》和寂天菩萨的有关论典中,都要求将食物分成三份或四份,只留一部分自己享用。依靠饮食而随时随地上供下施。
2) 《毗奈耶经》中也是这样讲的:“腹内四分之二进食,四分之一饮水,四分之一空置。”所以,整个肚子都装满食物,不喝一点饮料不行;全部是饮料,不吃一点东西也不行;全部空空的不行;全部装满也不行,这就是佛陀在经典中要求的。因为在饮食过程中,吃得不能过多,也不能过少。如果过多,自己不舒服,也容易昏沉。
3)对治我们对吃饭时美味的贪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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